“食品用”和“严禁在微波炉内加热使用”等警示语必须标注,从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《食品容器、包装材料用三聚氰胺——甲醛成型品卫生标准》,对仿瓷餐具(即密胺餐具)作出明确要求。然而,记者走访后发现,部分仿瓷餐具未加贴警示语。
记者前天走访市区多家超市后发现,仍有大部分仿瓷餐具未标注“食品用”和“严禁在微波炉内加热使用”等警示语。据一家超市的楼层经理介绍,标注“警示语”是厂家的事,况且现在超市里出售的产品大多是9月1日以前进的仿瓷餐具,所以消费者看到有“警示语”标志的餐具较少。
省质监局有关专家建议,选购仿瓷餐具时要留意QS标志与编号。购买餐具后,可把其放在沸水中浸煮30分钟后取出,在室温中放置1小时。重复3次测试,如出现发白、发涩、起泡、开裂及有刺鼻气味等,说明餐具质量存在问题。